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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前請點擊關注,保險咨詢、索賠維權,請私信嗨保理賠,專業索賠專家,有問必答
生活中的風險無處不在,因此消費者都會希望有一份保障,保險公司本職工作就是為消費者服務的,雙方基于保險合同的約束,都會有自己應該履行的義務和責任,最后無論哪一方沒有盡到義務,就會付出相應的代價。
這不就有一位男子,在保險公司投保之后患病理賠,保險公司認為其未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但是被保險人表示該告知的事項已經跟業務員講述過了,那么這到底該如何是好呢?保險公司是否能理賠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01真實案例
在2018年3月份,金華浦江的于某在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年繳納保費為6140元,保額為10萬元。
在2019年1月份,于某因為身體不適,便前往醫院檢查,經過醫生的檢查之后,于某被確診為浸潤性腺癌,遵從醫生的建議在醫院接受治療,前后總計花費了將近10萬元。
于某出院之后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經過一番調查之后,表示于某在投保的時候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認為于某是騙保的,因此拒賠了于某。
02案例分析
于某無法接受這種結果,于是找到保險公司討要說法,于某表示自己在投保的時候,已經告知過業務員曾經胃出血住院過,也有高血壓等等,但是業務員表示沒有關系,他們自己會調查資料,于某認為隨便說幾項就可以,覺得保險公司能承保就保,不能承保就拉倒。
保險公司認為即使于某告知過胃出血、高血壓等疾病,但是曾經肺部有結節這個健康狀況沒有告知過,因此就已經違法了保險合同的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無法給付于某相應的保險金。
于某認為保險業務員會調查資料,自己已經告知過胃出血、高血壓等等疾病,認為業務員已經懂自己的意思,因此結節就沒有講出來,保險公司不應該以此拒賠,自己沒有隱瞞身體狀況,該告知的已經告知過了。
保險公司認為于某在投保的時候無需體檢,保險業務員應該以書面詢問的方式記錄情況,當時于某所有的記錄都是勾選“否”的,只有住院這個情況,胃部怎么樣的情況,于某勾選的“是”,后期我們也調取過于某的病歷,但是前期比如他有投保,告知近五年有沒有做過X光和CT,他是勾選了“否”的。
于某表示保險公司業務員只是問你有沒有毛病,自己就告知他已經胃出血住過院、高血壓等等,自己是這樣告知他們的,業務員沒有拿出保單,一一進行詢問,自己有沒有什么既往病史,他就是拿了一個電腦來操作的,那個時候沒有保單。
保險公司表示對于于某的說法,公司沒有去核查過,保險本身就是基于雙方信任的原則,被保險人是要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在前段時間,于某希望我公司理賠,業務員又給他做了一份詢問登記,其中問過近五年有沒有住院和檢查胸部CT,結果回答一欄寫明:都沒有的,門診檢查是正常的,具體忘記了。
于某怒火中燒,覺得保險公司一直在強詞奪理,他表示自己都跟業務員告知過了,有做過哪些檢查,他當時就是問“你有沒有做過CT” ,我跟他說我做過呀。
保險公司認為業務員記錄的情況與實際情況有出入,依據保單上寫的事項,于某沒有盡到如實告知義務,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因此保險公司目前做出了延期承保的處理,他們也會進一步的調查情況,盡快一周之內給于某一個答復。
03嗨保理賠觀點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在上述案例中,于某作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保險業務員在于某投保的時候未盡到就保險合同內容詳盡告知的義務,從而就會埋下消費者發生保險事故引發理賠糾紛的導火線,保險公司一直認為消費者未盡到如實告知義務,但是更應該好好的核查自家業務員是否盡到了自身的責任和義務。
說最真實的話,干最誠實的事,保險本身是不坑人的,坑人的只有“人和人”,希望消費者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多了解一些保險基本常識,看懂保險合同,知己知彼,才能不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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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