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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年齡大了就腿腳不是很方便,需要時刻都有人照顧著,特別是精神有問題的老人家,更加是需要家屬的照料,不過現在各類服務行業都有,只要家里經濟不差的話,也可以把老人送到相關的機構照看,比如一些康復之類的醫院。至于想要照顧到什么程度,這就取
眾所周知,年齡大了就腿腳不是很方便,需要時刻都有人照顧著,特別是精神有問題的老人家,更加是需要家屬的照料,不過現在各類服務行業都有,只要家里經濟不差的話,也可以把老人送到相關的機構照看,比如一些康復之類的醫院。
至于想要照顧到什么程度,這就取決于交多少錢,每月兩三千元的價格,肯定是不能讓護工1對1的,24小時都睜眼照看老人,如果途中出了什么意外,索賠也是很難辦,在杭州就有位老人在醫院摔骨折了,我們一起來看看該怎么賠償?
事情是這樣的,魏先生的外婆今年已經88歲高齡了,為了能讓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顧,從2019年開始就把她送到杭州一家康復中心住著,每月的費用有3000多元,在2020年11月20號晚上23點時,她從床上下來摔成了骨折。
當天醫院護工沒有通知家屬,以為是沒什么大事,隔天家屬去看老人家時,護工才說出老人摔倒的事,隨后家屬就把老人帶去醫院檢查,結果是大腿根部骨折,現在老人還在醫院里住著,醫藥費已經花掉了16000多元。
據魏先生介紹:當時他也是有詢問過外婆,老人說有喊護工過來,但是護工遲遲沒有來,她就自己下床要去上廁所,沒想到這一下床就給摔傷了,不過護工方面是說沒有聽到老人喊她,應該是大半夜瞌睡沒有聽到的原因。
在魏先生看來,醫院和護工所在的家政公司,兩方都是需要為老人的摔骨折負責,畢竟老人是在醫院摔骨折的,對此他也列出了一張索賠的明細,總共加起來是6萬多元,不過多次和醫院協商后,醫院只肯答應賠償醫院費和護理費。
在接到魏先生的求助后,記者也到醫院了解情況,醫院的黃醫生是這么說的,在把老人送進醫院時,每位家屬都有簽訂協議,上面也有寫明意外情況,比如老人摔傷等原因,這事醫院是不用負責的,魏先生則反駁稱不簽就不能進,這是沒得選擇的。
黃醫生又說出了個新情況,該老人患有焦慮、躁動、器質性精神障礙,這是杭州第七醫院明確診斷的,有時沒注意就自己從5樓跑到樓下閑逛,護工也不是一對一的,肯定是看不住,不過魏先生反駁稱,他們過來看老人時,情況沒有那么嚴重。
目前醫院給出的答案,還是只賠醫藥費和護理費,家政公司方面也愿意出1萬,不過魏先生不同意該賠償,醫院就讓他去走法律程序。
小結
以杭州的消費水平來說,別說是把老人送到醫院,就算請個護工在家里照顧,包吃包住費用也不止3000多元,而該康復醫院只收取3000多元費用,估計職責范圍也就是照顧老人的日常,相信家屬送老人進去時也是知情的。
再加上簽訂的合同條款上,也已經注明了意外情況不負責,我認為魏先生是沒有立場索賠,而合同沒得選擇的說法也不成立,畢竟康復醫院又不是單獨一家,對于合同條款不滿意的話,那也可以送到別的地方去。
現在既然是已經簽訂了合同,那就要有點契約精神,合同上怎么規定就怎么來,抱著老人在哪里摔倒,對應的地方就要賠償,這想法不可取。
大家認為康復醫院該負責嗎?
丁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