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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3日的傍晚,江西省修水縣西港鎮東山村的一條普通小河道卻圍滿了村民,他們好奇地探著頭,手上都拿著籃子和鐮刀。終于,一棵看似普通的大木頭從河中被挖出來了,雖說外表沒啥特點,但卻出奇的粗,一雙手都抱不住。修水縣“挖出來了!出來了!”
2013年9月3日的傍晚,江西省修水縣西港鎮東山村的一條普通小河道卻圍滿了村民,他們好奇地探著頭,手上都拿著籃子和鐮刀。
終于,一棵看似普通的大木頭從河中被挖出來了,雖說外表沒啥特點,但卻出奇的粗,一雙手都抱不住。

修水縣
“挖出來了!出來了!”“哎呀,可真是個大家伙喲。”村民們激動喊道,一邊紛紛擠上前想看看這個耗時兩天才挖上來的寶貝,一邊撿著這棵樹掉落的樹干、樹皮。
發現寶貝的梁財,喜笑顏開地站在一旁,喊道:“莫擠了,莫擠了,可以撿地上的,別砍樹上的!”
沒過幾天,當地林業局的領導就帶著專家聞訊而來,經專家鑒定,梁財挖出來的這棵樹可不是普通的樹,而是一根千年烏木,價值可能上億了。
但梁財沒高興多久,林業局的副局長便讓他將這根烏木上交給國家。梁財一聽立馬不愿意了,這是他挖出來的烏木,那就是他的東西,讓他上交那簡直就是癡人說夢。
于是,一場關于千年烏木所屬權的糾紛拉開序幕。那么這根烏木究竟是如何被發現的?它又有著怎樣的價值?這場烏木之爭最終結果如何?
2013年6月,一個炎熱的午后,39歲的梁財受不住陽光的暴曬,在自家農田旁邊的一條小河道洗了把臉,然后找了個陰涼處躲躲日頭。
閑來無事的他坐在河灘邊東看看,西摸摸,突然看到了一截約20厘米的小樹枝。開始梁財沒太在意,以為是誰折了樹枝插在河邊的,想伸手想拔出來,但樹枝卻紋絲不動,還有一股隱隱約約的清香。
雖然沒讀過什么書,但這股不平常的香味讓梁財覺得這可能不是普通的路邊小樹枝,他回去立馬找到了自己見多識廣的妹夫。
“我和你說件事,你別往外說啊!咱們東山村可能有寶貝,我今天看到了一截樹枝從河灘里冒出來,還有點香味。”梁財小聲說道。
“不可能,咱們這個小村有點什么好東西肯定早就會被翻出來了,很多樹都有香味的。”妹夫并沒有把梁財的話放心上。
妹夫的話并沒有打消梁財的念頭,梁財覺得自己雖然沒什么文化,但好歹也在農村生活了這么久,看了這么多樹,河道的那根樹枝發出的香味和普通的樹根本就不一樣。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帶著鐮刀到那條小河道去找那根樹枝,小心翼翼地割了點樹枝,用毛巾包起來放兜里,急忙跑到妹夫那兒。
果然,妹夫在看了梁財的那截樹枝后,開始相信東山村的河道下可能真的有寶貝。于是他找了自己的朋友幫忙看看這塊木頭,而梁財則焦急地在家里等著消息。
兩天后,妹夫將朋友的原話轉達給梁財:“這可能是棵古木,得看看成色,成色好的話值很多錢的。”梁財聽完后終于放下心,雖然他一直相信這不是棵普通的樹,但專業人士的話讓他吃了顆定心丸。
梁財回去想了一晚,為了避免夜長夢多,決定第二天就去挖出來。第二天,他拎著工具悄悄來到河邊,還好這條河離村子比較遠,梁財挖東西的動靜沒驚動其他村民。
就這樣他每天在勞作之余都會偷偷過來挖樹,但過了兩個月,這棵古木還是沒見著尾,梁財一邊高興一邊發愁,這肯定是個大東西,能賣不少錢,但憑自己的鋤頭還不知道得挖到啥時候,怎么把這個大東西快點弄出來呢,梁財苦想了幾天。
當天晚上,梁財把家人們召集起來:“我在咱們田旁邊的那條河發現了好東西,可能值點錢,我挖了兩個月還沒挖出來,不能這么拖下去了,我雇了一輛挖掘機和一輛推土機,明天你們都跟我去挖。”
家人們雖然不相信這個村子還有寶貝,但看梁財這么篤定,還找了挖掘機和推土機,還是答應了梁財。
9月2號,梁財帶著挖掘機、推土機先來到了那條小河道,家人們隨后帶著鋤頭,鏟子來了。
這么大的動靜,其他村民紛紛趕來看熱鬧。“快走,梁財一家子都在河邊挖樹!”“河邊那樹有啥好挖的?”“不是河邊那些,是河底的!”“河底?可真稀奇,快去看看。”一傳十,十傳百,全村都知道梁財在河里挖樹。
不一會,河邊就圍滿了村民,甚至還有鄰村的村民都趕過來想看看這“河底的樹”。
但令他們失望的是,從早上一直挖到晚上,都沒把這棵古木挖出來。不得已,梁財只得叫挖機師傅們和家人先回去休息,明天繼續過來挖,自己則守在河邊看著這棵古木。
第二天一大早,河邊就開始動工了,但看熱鬧的人明顯少了很多,村民們都笑話梁財不過是做無用功,根本挖不出什么古木。
功夫不負有心人,到了傍晚,這棵古木終于初顯全貌,樹干又粗又長,聽到古木已經被挖出來的消息后,村民們紛紛趕來圍觀。
在梁財之前,也有人挖到過古木,但都只是小枝干,像梁財挖出來這么大棵可不多見。小河邊很快擠滿了人,他們無不在驚嘆這棵古木的粗壯,有人上前去抱了抱,卻無法環住。
湊近點聞還有一股令人心曠神怡的清香,年老點的村民說:“這棵樹一看就有靈氣,是棵神樹呀!梁財這下可是發財了呀。”
樹是挖出來了,但老放著也不是個辦法呀,于是梁財叫了幾十個年輕力壯的村民想將這棵古木抬到河岸邊,試了幾次這棵古木都絲毫未動,這可讓梁財發了愁。
正好這時,梁財的妹夫帶了一輛吊車和幾名有經驗的工人來幫忙,梁財讓吊車師傅先幫忙把古木運到自家門前的空地,過幾天再做打算。
這棵古木被挖走后,仍有源源不斷的村民趕來,都想找找是不是還有別的古木在河道里,而那些在挖掘過程中掉落的樹皮樹干,也被圍觀的村民都撿了回去,他們都覺得梁財這次挖出來的肯定不是普通的東西,興許這些零散的樹干樹皮也能值點錢。
梁財摸著自家前這棵費盡心力挖出來的寶貝,笑得合不攏嘴,終于能踏實睡個好覺了。
眼看著古木終于挖出來了,但老在院子里放著也不方便,而且“樹大招風”,這一看就價值連城的東西也惹人惦記,梁財開始想怎么能把這棵古木賣出去,于是他叫妹夫幫忙打聽打聽。
還沒等到妹夫的消息,林業局的副局長便帶著專家們找上門了。
原來,梁財挖到“河底靈樹”的消息已經傳遍了,幾乎縣里都知道長河鎮有個人挖了寶貝,要發財了。
林業局有人聽到消息,立馬反映給領導,正好時任修水縣林業局副局長的張林森也對這棵“樹”很感興趣,第二天,便帶著幾名林業專家來到長河村打聽,找到了梁財。
聽到他們想看看那棵古木,梁財欣然同意,這幾天已經有無數波人來他家看古木。數據員先帶著儀器過來測量出這棵古木的數據,這棵埋藏在河底的古木長有24米,直徑為1.5米,重80多噸。
幾位林業專家湊近仔細觀察,他們也是第一次見這么粗壯的古木,十分好奇。
經過鑒定發現,這確實不是普通的古木,而是一根有著“東方神木”、“植物木乃伊”美稱的烏木。
烏木也稱“陰沉木”,是地上樹木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被沖入在低洼處的淤泥中,要歷經幾百上千年的缺氧、高壓才能最終炭化形成。
烏木之所以十分珍貴,是因為在古代時,烏木被視為辟邪之物,經常被皇室用來制作工藝品、佛像、護身符掛件,民間很少見。在明清更是被認為是皇族之材,民間不可私自采用。
到了現代,由于烏木為不可再生資源,數量越來越少,有收藏價值的烏木藝術品在市場上可謂是供不應求、炙手可熱,烏木的價格近幾年也被炒得越來越高。
梁財挖到的這棵烏木雖然具體年份還需進一步鑒定,但至少不會低于500年,更何況將近80多噸,價值估摸著得上億了。
聽到這棵平平無奇的古木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上億的財產,梁財一下子還有些反應不過來,他想到可能是個值錢的寶貝,但沒想到會值這么多錢,這筆意外橫財,讓他笑開了花。
但還沒高興多久,張林森便說:“梁財同志,你挖到的烏木價值巨大,我們要拉到專門更安全的地方進行保護,后續上交給國家研究,國家會考慮到你挖樹有功,給你獎勵。”
梁財一聽,臉色都變了,自己辛辛苦苦挖了兩天的烏木,轉眼間就成國家的了?說什么也不肯把這根價值連城的烏木給政府拉走。
張林森見梁財態度堅決,想著今天是說不動了,還是過幾日再來吧。但這么貴重的烏木這樣明晃晃放在院子前也不行呀,他對梁財說:“我先把烏木拉去廠房安置好,找點人看著,這根烏木價值可不小,放你家恐怕你也不太放心吧,政府免費幫你看管。”
這話確實說到梁財心坎了,自己這兒地方小,還每天風吹雨淋的,別給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烏木弄壞了,于是便答應張林森讓政府幫忙暫時看管。
就這樣,烏木被政府派車拉到了一間廢棄廠房里看管起來,但這根千年古木屬于誰的問題卻一直沒有結果。
烏木被拉走后,梁財一直沒放棄叫妹夫幫忙打聽買家,他一直認為這根烏木是自己的,自己有權處理它。但因為烏木實在是太大了,還沒有經過加工,一時也很難找到買家。
而這段時間,不斷有縣政府的領導上門做梁財的思想工作,林業局副局長張林森就多次上門,他說:“這根烏木不僅有金錢價值,還對國家考察當地地區演變、環境有重要研究價值。”
梁財不理解:“這根古木放河里這么久了,你們都沒發現。我自己發現,自己費錢挖,為什么不能自己處理?”
“不能這么理解,所有出土的資源都是屬于國家的,這個樹是在河道里,這個河道連帶著河灘都是國家的,你說你挖的烏木是不是也是國家的?”張林森局長解釋道,并接著承諾“我們還要對這根烏木進一步研究、鑒定,如果價值珍貴,會給你一定獎勵的。”
但梁財始終沒有松口,在張局長走后,有記者采訪他為什么不答應,他說:“我自從發現了烏木每天都去挖,起碼耗費了兩個月心血,我還花了大價錢找挖機、吊車,基本出動了所有的親朋好友去挖。挖了整整兩天,還好算我幸運,挖到了寶貝,鑒定了能值這么多錢,你現在要我拱手給國家,我怎么能甘心?”
梁財的妻子也說:“平時別人挖一棵沒用的樹回去當柴燒,也沒見要他賠錢,我們現在只是挖了一棵值錢的樹出來了,政府就出來說這棵樹是屬于國家的。”
巧的是就在梁財挖出烏木前,去年在四川的一個小鎮上也有一名幸運兒吳高亮在自家地里挖到了將近7根烏木,價值近百萬。
但幾個月后,當地國資委便宣布,這7根烏木歸國家所有,對發現者獎勵7萬元,但吳高亮不滿這個結果,便將當地國資委告上了法庭。
有律師認為在目前法律中并沒有規定烏木的具體屬性,而現規定歸國家所有的財產中一類是礦產資源,一類是所屬人不明的埋葬物,而烏木是自然產物,顯然不屬于這兩種,應該遵循“誰發現誰占有”原則,所以烏木應該歸屬于梁財。
很快便有法學者出來反駁,梁財發現的烏木是隱藏在河下,顯然符合埋葬物、隱藏物的特征,這根烏木應該是歸國家的。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件村民與政府之間的烏木歸屬糾紛案因為在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而有很多不同意見,一時也很難判斷這根千年古木的歸屬權。
對于這根價值連城的千年烏木到底歸誰,你怎么看呢?
馬原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