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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因筆誤開錯保胎藥,醫院:一條命一萬元?合理嗎?案例:南昌的張女士上個月發現自己懷孕了,因為畢竟31歲了,所以張女士特地去醫院看了醫生,然后開了保胎的孕酮片,但是,上天卻給她開了一玩笑,當天晚上張女士剛剛吃完藥沒多久,肚子便一陣劇痛,家人
醫生因筆誤開錯保胎藥,醫院:一條命一萬元?合理嗎?
案例:
南昌的張女士上個月發現自己懷孕了,因為畢竟31歲了,所以張女士特地去醫院看了醫生,然后開了保胎的孕酮片,但是,上天卻給她開了一玩笑,當天晚上張女士剛剛吃完藥沒多久,肚子便一陣劇痛,家人很快就把她送到了醫院,到了醫院才發現開的根本不是什么安胎藥,而是叫復方米非司酮片的藥物,與另一種藥物合用,用于終止停經49天內的早期妊娠。
隨后醫生說這個孩子保不住了,對于這件事醫院的熊醫生表示這是“筆誤”!而且醫院的態度也很敷衍,醫院協商一致決定給于張女士一萬的賠償費用,張女士一家對此表示無法接受,畢竟時隔八年的二胎,這次沒了,下次不知道還可不可以生。
問題:醫生筆誤開錯藥,一命一萬塊錢,法律上是合理的嗎?
律師解答:
本案中醫院的行為是侵權,肯定需要賠償,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也應當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具體的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如果張女士就賠償數額無法與醫院達成一致,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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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