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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鑫編輯|何霧1一查出肝癌晚期五年后,年近60歲的鐵路工人唐崇年沒能等到女兒最后一面。唐崇年的葬禮并不算風光。去世后,唐崇年上午被送去火葬場,家人在中午擺了流水席招待賓客,喪禮便告終結。60多人出席的喪禮唯獨少了唐崇年的女兒唐麗。20
記者 | 陳鑫
編輯 | 何霧
1
一
查出肝癌晚期五年后,年近60歲的鐵路工人唐崇年沒能等到女兒最后一面。
唐崇年的葬禮并不算風光。去世后,唐崇年上午被送去火葬場,家人在中午擺了流水席招待賓客,喪禮便告終結。
60多人出席的喪禮唯獨少了唐崇年的女兒唐麗。
2013年12月,唐麗因銷售假藥罪被連云港警方刑事拘留。一審判決書顯示,2011年至2013年12月,唐麗從張旭處購進易瑞沙、格列衛、特羅凱、多吉美等藥品共計150余萬元,判處有期徒刑4年9個月。
據與唐家私交甚好的另一名當事人馬前介紹,唐麗的情況與其他幾名“藥商”不同,“她因為父親有肝癌,為買藥趟進了這潭渾水。”
唐崇年曾是徐州市腫瘤醫院的“治療奇跡”。
2012年底被查出肝癌晚期時,醫生認為他“不經治療,不會超過3個月”。但唐崇年最后生存了四年多,主治醫生陳國民認為印度版“多吉美”起到很大作用。
在2013年第一次實施介入治療后,唐崇年開始服用靶向藥物“多吉美”——它由拜耳公司生產,主要針對晚期腎細胞癌和肝癌,于2006年進入中國。根據中國醫藥健康產業數據服務商藥智數據顯示,2010年該藥在江蘇售價25000元/盒。而當時唐麗為父親購買印度版只需2000元上下。
一審判決書顯示,唐麗主要做徐州市區、豐縣、沛縣各大醫院的業務。但家鄉的地理優勢為三名徐州“藥商”開拓外省市場創造了機遇。
徐州,地處蘇、魯、豫、皖四省交界,素有“五省通衢”之稱,是自古以來的交通要道。起訴意見書顯示,馬前、馬慶志、唐麗通過上門推銷、發放名片等方式聯系江蘇連云港、徐州、宿遷、山東濟寧、河南永城、安徽淮北等地區醫院的醫生。
當有患者需要抗癌藥時,醫生與馬前、馬慶志、唐麗、馬毛毛等人聯系,銀行匯款、現金交易兌付藥款,“藥商”們通過醫生將上述藥品轉賣給患者,從中牟利。
據三名徐州“藥商”的上線張旭回憶,從2011年底到2013年,他總計賣出4、5千盒印度版“易瑞沙”、“格列衛”、30多盒印度版“多吉美”到徐州,其中“多吉美”多數是唐麗買來為父親治病。
唐崇年、唐麗所生活的小區內景 攝:陳鑫
然而,生活如一桿不斷被加碼的秤,逐漸失衡。2013年底唐麗被抓獲后,唐家少了1名勞動力,僅憑唐崇年約2000元/月的病休工資讓這個被疾病折磨的家庭難以為繼。
按照足量4粒/天的用藥標準,一盒印度版“多吉美”剛好夠吃一個月。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唐崇年偷偷瞞著家人減少了用藥量。加之購藥渠道切斷,唐崇年曾有半年沒有服用“多吉美”,體內腫瘤出現復發跡象。
據其主治醫生陳國民介紹,唐崇年患病兩年后,其妻子曾向他詢問,“多吉美吃不起了,能不能不吃?”陳國民否決了這一提議。唐崇年屬于對“多吉美”特別敏感的患者。如同剎車之于汽車,停藥意味著剎車不再,他的病情將不可控制地加劇。
在種種現實因素的制約下,陳國民只能建議唐崇年減少用藥量。唐崇年甚至5個月只吃了一盒藥。后來,家人輾轉找到香港的購藥途徑,唐崇年才得以“續命”。
在多吉美的治療下,唐崇年又活了四年。2018年3月,他咽下最后一口氣。
二
同為徐州人的馬前、唐麗、馬慶志是典型的熟人圈子。三人均從“張經理”手上進貨,但賣藥卻各憑本事。
馬前開始賣印度藥源于他豐富的醫院資源。用他的話說,“淮海經濟區的三甲醫院醫生,跟我都是朋友。”
年近50歲的馬前始終認為,醫院是一門“只要進去,就賺得到錢”的“好生意”。
2008年左右,馬前就做起了抗生素生意。他特別強調這是“正規渠道”。江蘇有近500家藥企,馬前掛靠其中一家公司走賬。但他認為藥品銷售的壓力過大,“每天都是應酬,對方卻不一定用多少藥”。他逐漸將業務重心轉到了醫療器械。
2012年下半年,從事醫療器械銷售的馬前聯系到網名為“為人民服務”的“張經理”,向其購買印度版“易瑞沙”、“格列衛”、“特羅凱”等藥品。
據馬前回憶,他從“張經理”那里拿貨每盒是900元,但由于運輸成本高,他賣給病人時加了幾百元,為每盒1200元左右。
馬前說,那時,抗癌藥在非一線城市并不算常見,“給醫生搞到這個藥,他能買點我其他的(設備)。”
馬前坦言,不管是醫生還是患者家屬,都沒想過靠賣藥掙錢。他記得,安徽省腫瘤醫院的一名主任曾向他“說情”,希望能給兩名家境困窘的肝癌病人“再便宜點”。最終,馬前同意以進貨價賣給他們,但要求他們來徐州取藥。
一審判決書顯示,2011年10月至12月,馬前從張旭處購進四種抗癌藥共計10萬余元,因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此時,他已在看守所度過兩年。
“經濟類犯罪在看守所里還是比較受人尊重的,特別是像我們這種(賣仿制藥的)。”他說。
從看守所出來后,馬前開了一間主營漢拓畫像的古玩店,但“生意不好做”。“以前的路子全都斷了。現在哪個醫院還敢和我們打交道?都受我們牽連。”他若有所思地說。
三
與唐麗一樣,柳楊也是因母親患病才走上賣藥的路。
據柳楊父親柳治忠回憶,2004年10月,柳楊的母親在江蘇省腫瘤醫院被查出肺癌晚期,化療6個月未見效果后,有醫生向其推薦了2005年剛剛進入中國的肺癌靶向藥“易瑞沙”。
正版“易瑞沙”16800元一盒,一年需花費20多萬元,讓柳治忠難以承擔。有病友告訴他,“網上有這種藥”,他決定一試,從病友那里花3600元買來一盒印度仿制藥。
2005年,柳楊大專畢業,進了連云港一家醫藥公司做銷售代表。為給母親治病,他請高中同學張旭幫忙在網上查找靠譜的中間商,希望能買到便宜而有效的印度版“易瑞沙”。
幾次買下來,柳楊母親的腫瘤明顯縮小,柳楊拿藥的價格也越來越低。一瓶印度版“易瑞沙”的價格從最初的3600元,降到2000多元,最便宜的時候只需800元左右。這讓柳楊意識到,“這個行當水分很大”。
在這期間,柳楊認識了來自湖北武漢的喻甦,從她手里拿到了更低價的藥。柳楊母親吃上印度藥的消息在病友中傳開,其他癌癥患者也委托柳楊代購。柳治忠記得,柳楊“一開始都沒加價,直接寄給本人,后來才加50塊錢,算是勞務費。”
2010年,柳楊因賣假藥被江西省宜春市警方抓獲。據柳楊的辯護律師姚德波介紹,檢察院認為,其售賣的藥品檢測結果與原研藥一致,屬情節輕微,決定對其不起訴。
柳治忠從宜春將兒子接回連云港后,曾告誡他“不要掙這50塊錢”。但遇到過去的熟人找過來,柳楊也很難拒絕,就連柳治忠有朋友母親患肺癌時,他也讓柳楊幫著帶幾瓶印度版“易瑞沙”。
2014年,柳治忠從他人處聽說連云港正在偵查一起“假藥”案件,曾問過柳楊是否與此事有關,柳楊表示只賣給喻甦和張成陽。
柳楊口中的張成陽任職于西安某三甲醫院腫瘤部,也是本案中唯一一名被起訴的醫生。
張成陽的筆錄顯示,2007年,因小姨患有肺癌,他開始在網上找印度生產的“易瑞沙”,后來通過QQ群聯系到了柳楊,以1800-2000元每月購買一盒,直到2008年年底,其小姨去世。
他重新買藥是在兩年后。張成陽出診時遇到一個女病人需要吃“易瑞沙”,便聯系柳楊購藥,“當時給病人也是這個價錢”。
隨著印度版“易瑞沙”價格下降,且找張成陽買印度藥的人越來越多。2012年下半年,他向柳楊提出要大量買藥。柳楊明白:“張成陽準備賣給別人了。”二人商定,楊柳以每盒平均加價50元將藥賣給張成陽。
據張成陽交代,向其買藥的主要是患者及患者家屬,“因為這些人在買之前都要先咨詢我一下,我也要先了解對方的病情。”
此外,向他買藥的還有約20名醫生,“介紹病人到我這里買的醫生,我一般一盒藥給他200元錢的好處費。從我這里直接買的醫生我一般也就是一盒藥加價100元。”
買藥者逐漸增多時,張成陽也曾心生顧慮。但他沒有停手。
通往連云港看守所的路上 攝:陳鑫
四
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柳楊等15名嫌疑人先后被連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下半年,他們陸續被連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四年后的2018年8月31日,該案在江蘇省連云港市中院一審開庭。法院認為,柳楊等15名被告人犯銷售假藥罪,判處其中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9個月到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1人被判處緩刑,3人被免于刑事處罰。
2019年5月20日,該案迎來二審開庭。法院宣布將擇日宣判。
在過去近5年的時間里,唐麗飽受看守所和失去至親的雙重痛苦,她與母親至今不愿提起這段經歷。唐麗母親表示:“既然孩子回來了,我就希望孩子安安穩穩的,不想再淌這趟渾水。”未能見上父親最后一面,始終是唐麗心中難以逾越的深淵。
如今,她重回銷售的老本行,跟著朋友在徐州一家保險公司賣車險,工作日下午固定去單位培訓。她工作艱辛,但“以前不就是干這個的嗎 ?”
連云港看守所,當事人被羈押于此。攝:陳鑫
從2013年底陸續被捕,2018年8月一審判決結果公布,到近日二審開庭,漫長的等待對于每一個家庭都是煎熬。
五年來,柳治忠飽受疾病和精神壓力的折磨。
柳治忠坦言,“小孩(孫子)五年了見不到爸爸,作為家長,我們的精神上壓力很大,折磨人。”孫女在柳楊出事后一個月才出生,柳治忠猜想兒媳婦心里“肯定會怨”。
在無數個失眠的夜里,柳治忠翻來覆去地想著“案子什么時候能有個結果”。事發五年后,塵埃落定。
不幸存在每一個家庭之上。兒子出事后,張旭父母搬去距離連云港看守所十分鐘車程的新浦區生活,想著“離孩子近一點”。張旭“出事前”不久辦的身份證一直放在母親隨身的錢包中,她說“這樣感覺一家人還在一起一樣”。
張旭母親常常羨慕柳治忠“至少有個孩子可以帶”,但還有一些他們不知道的事——柳楊9歲的兒子只知道爸爸在國外打工。被問及“想不想爸爸”時,他毫不猶豫地回答“不想”。為什么不想爸爸?“因為爸爸從來沒有聯系過我,他不愛我了。”
唯一沒有親友旁聽庭審的是香港籍商人林永祥。一審判決書顯示,2013年初至2014年7月,印度人ANKIT將藥品發至香港,林永祥主要負責聯系水貨客將藥品從香港帶到深圳,收取3美元/瓶的勞務費,再經由深圳快遞到全國各地,向何永高等5名被告人銷售抗癌藥共計350萬余元。
林永祥的辯護律師鄧學平對界面新聞表示,林永祥在香港擁有合法的醫藥進口公司,其主要在香港幫助中轉和兌換貨幣,不構成銷售行為。
據此前媒體披露顯示,在將仿制藥“中轉”過程中,林永祥按照每盒3美元(約合20元)向印度經銷商收取費用。在辯護律師看來,這樣的“服務費”在扣除了運輸過程中的手續費后,所剩無幾。
二審現場,林永祥帶著手銬腳鏈站上陳述臺。盡管已向律師確認無親友前來,他仍不時往旁聽席望去。
“我已經在看守所被羈押了近五年,希望我的家人不要以我為恥。”他說。
(為保護受訪者隱私,唐崇年、唐麗、陳國民、張成陽、柳治忠均為化名)
轉自:封面新聞
劉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