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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區的劉浩然(化名)盼望了八年,終于在今年二月份迎來了妻子張曉慧(化名)懷上二胎的喜訊。然而,劉浩然卻說,這個來之不易的孩子,因為南昌市新建區人民醫院的醫生錯將保胎藥開成了墮胎藥,很有可能無法保住。一名醫生真的會出現如此嚴重的錯誤嗎
南昌市新建區的劉浩然(化名)盼望了八年,終于在今年二月份迎來了妻子張曉慧(化名)懷上二胎的喜訊。
然而,劉浩然卻說,這個來之不易的孩子,因為南昌市新建區人民醫院的醫生錯將保胎藥開成了墮胎藥,很有可能無法保住。
一名醫生真的會出現如此嚴重的錯誤嗎?
3月5號,在南昌市新建區,記者見到了劉浩然夫婦。短短一個禮拜,他們經歷了二胎來臨的喜悅,孕婦大出血的驚慌,和孩子可能無法保住的悲痛。
劉浩然和張曉慧一直在北京工作,他們育有一個八歲的兒子,這些年劉浩然一直想再要一個孩子,但因為妻子貧血、身體欠佳,一直沒能如愿。
今年年初,劉浩然夫婦為了懷二胎特意辭去了工作,回到老家。
2月16號,新建區人民醫院的檢查報告顯示,張曉慧懷上了二胎。
2月21號,張曉慧再次來到了新建區人民醫院檢查,抽血單顯示一切良好,此時醫生給張曉慧開了一盒孕酮。
據了解,在臨床上常用孕酮來保胎,張曉慧取藥之后就回了家,并在兩天后的夜晚服用了一粒醫生開的藥,誰知道剛吃下不久就肚子疼,并伴有出血癥狀。
這一次,張曉慧和丈夫選擇了江西省婦幼保健院,醫生告訴張曉慧,她吃的不是保胎藥,而是打胎藥。
張曉慧吃的藥名叫“復方米非司酮片”,說明書上顯示:本品與米索前列醇片序貫合并使用,可用于終止停經49天內的早期妊娠。
張曉慧稱,現在孩子還在腹中,但是她和丈夫咨詢了身邊的醫生朋友,結論是:這個孩子留下來會有極大的風險。盡管保住了,也會有器官畸形等等可能性。
劉浩然說,現在事情發生一個禮拜了,院方雖然承認是自己的失誤,但是一直沒有拿出具體的解決方案,這讓他很難接受。
在得知醫生開錯藥的第二天,劉浩然和家人來到醫院,找到了開藥的醫生熊美花(化名)。面對劉浩然的責問,醫生解釋稱她當時太忙,同時承認這是自己的錯誤,是筆誤,造成這樣的失誤不是有心的。
3月5號下午,記者來到了新建區人民醫院,見到了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院方介紹稱,熊美花在醫院已經工作了20多年,此前從未發生過一起醫療糾紛。
據了解,當天張曉慧是因為出現先兆流產的癥狀才來到新建區人民醫院的。熊美花醫生在做出服用孕酮來保胎的診斷之后,錯將上一個病人的藥(復方米非司酮片)開給了張曉慧。
鄔主任說,熊美花醫生在開出藥方之后曾叮囑張曉慧取完藥后再來找她,交代一些藥物服用注意事項,但是張曉慧沒有照做。
鄔主任稱,出現這樣的結果,也是他們醫院不愿意看到的,出于對患者身體的考慮,他們建議張曉慧能夠盡早的把孩子流產掉。
事情發生之后,雙方多次商談,但雙方對賠償數額的差異太大,醫院給的答復是賠償1萬元
但是張女士的家屬并不認可,提出十萬賠償。
目前就醫生超負荷運轉的情況,院方也已經出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從住院部調輪休人員坐門診,讓門診的醫生適當地休息一下。
院方稱,由于醫院確實人手不夠,目前熊美花醫生還在醫院上班,待事情解決之后,他們會對她做出相應的處罰。
根據《民法總則》第十三條和十六條的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予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律師稱,如果是出生以后出現問題的話,其嬰兒已具有民事權利了,這時候對于嬰兒造成的傷害提出賠償金額是有法律依據的。但若胎兒還沒有出生,即使因為醫生的錯誤用藥,導致胎兒保不住等情況,是沒有賠償的法律依據的。但劉浩然夫婦仍可以要求院方賠償其醫療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精神損失。至于劉浩然提出的擔心此次事故造成妻子無法再生育,可以在做出相關的傷殘鑒定之后,向醫院做出追償。
最后,劉浩然夫婦已與新建區人民醫院方面達成了賠償協議,醫院方面對此次事件做出了5萬元的賠償。
孕期用藥前一定要向醫生咨詢!
孕期盡量不要吃藥,但也不能完全抵觸藥物
醫學指導/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產前診斷科副主任陳敏
關于孕期用藥問題,人們最關心的就是究竟能不能吃藥。對此,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產前診斷科副主任陳敏說:“可一句話來概括,孕期盡量不要吃藥,但也不是完全抵觸藥物。”
陳敏解釋,一方面,目前,極少數藥物被證明是對準媽媽和寶寶徹底安全的;但另一方面,也有許多藥相對來說是很安全的。“權衡利弊,與其飽受病痛的折磨,還不如正確用藥把傷害可控制到最小。”
陳敏說,曾有一個統計,在孕期服用過藥物的準媽媽占70%~80%;在新生兒出生缺陷中,可能有2%~3%是由于藥物引起的。“還有一半以上原因不明的出生缺陷兒,可能與藥物和疾病的相互作用有關。”
陳敏說,有一個原則一定要堅守:孕婦在服用任何藥物之前,不管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都要向醫生咨詢。
陳醫生介紹,懷孕1~2周服藥,一般不會對胎兒有太大影響;懷孕3~8周為致畸敏感期,如果不是必須用藥堅決不用;在孕中晚期,藥物導致畸形的可能性大大下降;分娩前用藥務必謹慎,因為藥物可能在嬰兒體內蓄積。但是長期用藥患者孕后應在醫生的指導下堅持用藥。
眼膏、風油精等外用藥也可能會影響胎兒健康。一般不建議準媽媽使用主要成分為氯霉素或四環素的眼藥水或眼藥膏,因為這兩種成分可能會影響胎兒的健康。此外孕婦盲目服用中草藥也非常危險。
綜合自江西都市報道、健康界、廣州日報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丁楠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