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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余輝落馬近2年之后,“老虎”李偉獲刑9年。3月1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共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原黨組成員、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原副主席李偉受賄案。李偉因受賄罪獲刑9年。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李偉,男,漢族
撰文 | 余輝
落馬近2年之后,“老虎”李偉獲刑9年。
3月1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共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原黨組成員、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原副主席李偉受賄案。李偉因受賄罪獲刑9年。
甘于被“圍獵” 大搞權錢交易
李偉,男,漢族,1963年5月生,今年59歲,北京人,1987年1月入黨,1982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畢業(中央民族學院中文專業),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公開資料顯示,李偉擔任過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副處級調研員,市政府寬溝招待所副所長、所長,市政府駐海南省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副局級),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級),市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等。
2008年,李偉出任北京奧運會新聞發言人之一,負責介紹北京城市運行方面的情況,包括交通、環保、煤水電氣等各個方面。
2013年3月,李偉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
據媒體披露,當時,在獲任命的28人中,除了23個委辦局的領導繼任,另有5人為“新人”,李偉就是其中年齡最小的“新人”。
2013年8月12日,北京市政府網站“首都之窗”發布了“市長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工作分工”。其中,作為市政府秘書長的李偉負責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負責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工作,負責協助市長聯系協調審計方面的工作。
此外,李偉還分管北京市政府駐外省市辦事處,聯系市委秘書長、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市政協秘書長,市委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市檔案局、市保密局等工作。
2018年1月,李偉任北京市政協副主席,2020年8月25日被查。
2021年1月11日,李偉被“雙開”。
紀委通報稱,李偉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消防工程審核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
經法院審理查明:
兩個細節值得一提。
其一,李偉斂財始于2001年,在前后近20年的時間中,李偉斂財3296萬。
其二,李偉斂財的方式是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煤炭購銷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十八大后,在房地產開發方面為他人謀利的“老虎”不僅僅是李偉一人。
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方面謀取利益的“老虎”還有: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獲刑12年),云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死緩,終身監禁),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獲刑12年半),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獲刑15年),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獲刑4年),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獲刑15年)等。
其中,譚棲偉為他人在承攬工程、取得廣告發布權、減免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出讓金、提高建筑容積率等方面謀取利益。
白恩培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獲取礦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億元。
周本順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催收工程款、消防項目審批、銀行貸款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趙少麟在充任其子趙晉實際控制的公司總顧問期間,伙同趙晉請托他人為其公司非法經營房地產項目提供幫助,并行賄價值人民幣444.895萬元的財物。
如今,李偉也迎來了他的結局。
還有一個細節值得關注。
法院指出,李偉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減輕處罰。
資料 | 新華社 人民網 央視 澎湃新聞等
校對 | 羅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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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