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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電網官方APP發布了《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我市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關于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認定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通知表示:1、對深圳
近日,南方電網官方 APP 發布了《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我市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關于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認定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通知表示:
1、對深圳市商務類公寓 ( 含其他商業類住宅 ) 等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對深圳市商務類公寓 ( 含其他商業類住宅 ) 從事商業經營行為的,其用電仍實行對應的工商業電價。
2、對于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 含保障性租賃住房 ) 的,符合省政府辦公廳兩個《實施意見》規定條件的,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3、凡深圳市商務類公寓 ( 含其他商業類住宅 ) 申請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確認是居民居住的,在一個電費結算周期內 ( 不超過 30 天 ) 予以辦妥,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對商業用房等改建為租賃住房 ( 含保障性租賃住房 ) 申請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對取得認定條件的,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4、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這意味著,商務公寓自從停止審批、通燃氣之后又一大利好來了!
認定細則:
一、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電價執行要求
(一)對我市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宅)從事商業經營行為的用電,如攝影工作室、烹飪工作室、酒店租賃公司等,其用電實行商業電價。
(二)對我市已抄表到戶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宅)等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經用戶申請并現場核實后,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規定,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三)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7號)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1〕39號)等文件要求,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土地性質調整為居住用地或獲得保障性租賃項目認定書的,用電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二、辦理居民電價需提交的資料
(一)非保障性住房用戶
1、房屋產權所有人身份證明(個人用戶提交身份證、公司用戶提交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及產權所有人的授權委托書);
2、對于存量商務類公寓批量辦理變更居民電價的,須提交居住用途證明(由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工作站出具住宅用于居住用途的證明)。
(二)保障性住房用戶
1、由住建相關主管單位出具的保障性住房項目認定書;
2、保障性住房項目運營主體身份證明(公司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明),保障性住房項目不接受個人申請,應以保障性住房項目為單位進行申請。
三、現場核查標準
(一)居民生活用電認定條件:用電現場須包含能證明用戶用于居住生活用的起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廚房灶臺、餐桌、床鋪、衛浴等。不存在接待柜臺、辦公卡位、收銀柜臺等體現經營類性質的用品及設備。
(二)核實用戶用電地址,現場拍攝門牌號確認用電地址與申請認定業務的地址一致。
(三)核實用電性質,需進入室內確認居家生活必需品,對能證明用戶用于居住用途的廚房、臥室、衛生間等進行合法拍照存檔。對不符合執行居民用電價格的,如現場存在工作室或實體經營情況的,也須拍照存檔,作為無法辦理居民 用電價格的憑證。
(四)用戶申請并現場核實為居民用途的,應按申請通過之日的表碼為用戶按原電價結清電費,后續執行居民用電價格。
四、注意事項
根據《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我市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我市符合執行居民電價條件的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宅)用戶,可通過南網在線AP或“南方電網95598”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渠道提交申請,經現場核實確為居民居住用途的,在一個電費結算周期內(不超過30天)予以辦妥,客戶需提前在每月20號前提交申請。且按照《供電營業規則》要求,用戶辦理用電業務前,須結清全部電費。
值得一提的是, 2020 年7月31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停止商務公寓的審批通知》。
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停止新的商務公寓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用地出讓方案審批。規劃已經市規劃主管部門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審議通過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已經市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審批通過的商務公寓項目,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后續審批手續。
對于已批規劃尚未簽訂合同(不含招拍掛出讓情形)的商務公寓項目,在滿足學校等公共配套要求、開發企業自愿的基礎上,鼓勵轉為可售型人才住房。開發企業可向市住建部門申請納入住房發展年度實施計劃,并按程序向市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和各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部門申請修改規劃。
通知同時稱,優化城市副中心和組團中心內各功能用地規劃布局,減少商業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重磅!中央點名、開會之后,深圳宣布叫停商務公寓審批、將繼續加大住宅用地供應
2021年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發布“關于商務公寓、宿舍配建燃氣管道設施問題的通知”,稱:新建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燃氣管道及設施。新建商務公寓、宿舍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提前考慮項目用能方式,如需使用燃料,應當將燃氣管道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鼓勵對未配套建設管道供氣設施的已建成住宅區進行管道供氣改造。已建成的商務公寓、宿舍項目,需要使用管道燃氣的,應當滿足國家和省市有關技術規范要求。
這意味著,深圳商務公寓、宿舍可以通燃氣了,這是繼深圳叫停商務公寓審批、將繼續加大住宅用地供應之后,迎來又一重磅利好!
>>官宣!深圳樓市迎來重磅利好!商務公寓、宿舍可以通燃氣了!
2021年3月3日,為適應深圳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部分公共設施及用地分類的使用需求和發展趨勢,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批復要求,擬對《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第2章、第5章局部內容進行動態修訂。
商務公寓或將成為歷史產品;同時,深圳擬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何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