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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河南楓葉國際學校調整收費標準的批復洛發改審批〔2021〕122號河南楓葉國際學校:你校關于調整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為規范民辦學校教育收費行為,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省發改委、教育廳、勞動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民辦學校收費管理
關于河南楓葉國際學校調整收費標準的批復
洛發改審批〔2021〕122號河南楓葉國際學校:你校關于調整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為規范民辦學校教育收費行為,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省發改委、教育廳、勞動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05〕105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洛陽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辦公室成本監審情況,經我委審價委員會研究,現就你校收費標準批復如下:小學學費22000元/生/年、初中學費25000元/生/年、高中學費65000元/生/年,住宿費4000元/生/年。此批復自2021年秋季新學期起執行,并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在校生仍按原標準執行,文件有效期3年。你校收費前應認真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監督。
2021年9月8日
關于洛陽市第十五中學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批復
洛發改審批〔2021〕123號洛陽市第十五中學:你校關于調整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關于普通高中學校住宿費管理問題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04〕1730號)和《關于加強我省普通高中收費管理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15〕437號)精神,結合洛陽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辦公室成本監審情況,經我委審價委員會研究,現就你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批復如下:學生公寓(8人間)每生每期150元。學生住宿費應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學校嚴禁擴大收費范圍,不得在住宿費以外加收水電費和取暖、降溫等其他費用,并保證學生公寓正常用電、用水和設施設備完好,嚴禁在寒暑假期間向學生另外收取住宿費。此批復自2021年秋季新學期起執行,文件有效期3年。你校收費前應認真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監督。
2021年9月8日
關于洛陽市第一職業高中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批復
洛發改審批〔2021〕124號
洛陽市第一職業高中:你校關于調整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關于普通高中學校住宿費管理問題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04〕1730號)和《關于加強我省普通高中收費管理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15〕437號)精神,結合洛陽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辦公室成本監審情況,經我委審價委員會研究,現就你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批復如下:學生公寓(6人間)每生每期300元。學生住宿費應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學校嚴禁擴大收費范圍,不得在住宿費以外加收水電費和取暖、降溫等其他費用,并保證學生公寓正常用電、用水和設施設備完好,嚴禁在寒暑假期間向學生另外收取住宿費。此批復自2021年秋季新學期起執行,文件有效期3年。你校收費前應認真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監督。
2021年9月8日
來源:洛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王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