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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時,國家就推出了“三項補助”改革,合并為耕地地力保護補助,支持農民耕作,保證糧食產量穩定在1.3億斤以上。今年國家再次支持要堅守18億畝紅線不動搖,且嚴格管控土地用途,重點打擊“非農化”、“非糧化”行為,對在耕地建房等行為要專項整
2016年時,國家就推出了“三項補助”改革,合并為耕地地力保護補助,支持農民耕作,保證糧食產量穩定在1.3億斤以上。今年國家再次支持要堅守18億畝紅線不動搖,且嚴格管控土地用途,重點打擊“非農化”、“非糧化”行為,對在耕地建房等行為要專項整治。
01、多地下發“糧補”
咱們今天說的糧補不是我們之前說的糧補了,但是很多老百姓還是叫糧補,實際上是地補,我們暫時還是以糧補稱呼。
今年耕地地力保護補助財政金為1204.85億元,且采取直補方式,直接發放到農民手里,每年的7-8月份這筆錢就會發放到“一卡通”中。
如哈爾濱就表示已經發放完畢,補助面積為2395.85萬畝,補助金為13.59億元,惠及了119.5萬戶農民,以增加農民的種地熱情,保證糧食產量豐收。
福建永安也已下發了1693萬元“地補”,有43246戶農民為此受益,其中3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為3748.07畝,補助金為18.7404萬元。鹽城大豐區下發了1.35億畝補助金,對應的補助面積為112.48萬畝,一畝補助120元,16.96萬戶農民享受這一福利。
響水發放了6507.58萬元補助金,合計補助面積為54.23萬畝,103.687戶農民領到了補助金。宜昌夷陵區發放3403.95萬元補助金,一畝地可補助75.2元,100247戶農民為此受益。
宿遷宿城區發放了5503.35萬元補助金,一畝地補助120元,涉及45.86萬畝地,9.46萬戶農民從中受益。
可以說,目前全國多數地方已下發了耕地地力保護補助,但每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不同,土地狀況也不同,對應的補助金自然也有差別。江蘇省一畝地補助金為120元,家里8畝地就是960元,這樣也可減輕大家的農業生產成本。
02、三類人取消資格
想要領取這筆補助金,那就需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滿足以下3個條件:
1、不準拋荒
近年來,國家發現不少地方土地出現了拋荒、閑置等情況,土地出現了嚴重浪費。盡管“地補”的補助對象是有承包權的農民,但想獲得地補,那就必須從事土地種植才行,不管是流轉給別人還是自己種植,總之土地不能拋荒。
而9月份實施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也強調,對撂荒土地將取消地補。近日廣東下發了一則文件,其中就指出對拋荒1年以上的耕地,將取消第二年的“地補”,如前一年冬季到當年晚稻都沒種植莊稼,到了秋季將視為一年。因此,那些撂荒、閑置土地的農民,沒有資格領取“地補”。
2、不能改變用途
近年來,總有很多農民抱怨種地不賺錢,一畝莊稼地收入不過1000元左右,不如養魚、養蝦等賺錢方便,進而挖田建塘,這顯然是錯誤的行為。
國辦去年就下達了《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其中表明,不準在耕地上種植樹木、發展林果業,或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搞綠化。
一旦改變土地用途,那就會取消其補助資格,而對在農田養魚、種樹等破壞耕地等行為,還會遭到重罰。
3、“非農化”、“非糧化”
近年來,國家針對土地的“非農化”問題,展開了全國性的“大棚房”清理工作,對在農田建造農家樂、商業中心等非農建設行為進行重點打擊。
實際上,近年來“非糧化”也十分嚴重,很多人不種糧食種植花果等,如在耕地上種植花卉、葡萄樹、火龍果、百香果、葡萄樹、藥材等,這些也是無法領取補助的。只有在耕地里種植三大主糧、大豆、棉花、油菜等糧作物才能領取補助。
03、耕地管理新政出臺
9月1日起,《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出臺,其中對耕地問題進行了全新的闡述,主要有3個方面:
①明確耕地保護責任主體。過去多年里,耕地出了問題后地方負責人互相推諉,誰為耕地負責?《條例》中指出,縣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耕地保護主體,需要盡到對耕地的保護和監督。
②土地復墾。任何單位或個人合法占用耕地進行建設時,需要提前復墾同樣面積、質量的耕地,不然就需要上交耕地開墾費用,用于耕地的開墾工作。而對破壞耕地的行為,也要將土地恢復成原貌,不然將重罰。
③建立耕地補償制度,以更好的保護土地資源,引導農民或其他生產者保護耕地質量、數量。而今年國家也下達了1億畝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以推動耕地質量的提升,從而保障農作物安全。
相信隨著國家的各項利好政策,今后農民的種地收益增加,耕地也不再遭到破壞和浪費,糧食安全問題得以保障。
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