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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佛山有一批農民工被某企業臨時聘請,從事貨物運輸,講好每月3000元底薪,還有從利潤中抽取的獎金,后來該企業以貨物倒賣利潤虧損為理由,遲遲未給該五名農民工結算工資,這五名農民工追討無果,而且沒有任何薪酬字面依據,但在律師幫助下,農民工們依然對該企業發起追討訴訟,后來法院受理了訴訟,并且最后支持了五名農民工主張,判令企業支付3000元底薪給農民。
從這個判例中,我們可以得知以下法律實踐事實:
1、工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的工資發放依據,這是企業一方必須履行的責任(按法律條例,企業的工資發放憑據必須保存兩年以上),如果他人因勞務糾紛而控告企業,企業不能以無工資憑據或者工資憑據遺失等借口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換句話說,法律認定企業為員工提供工資條是雇傭方不可推卸的責任,即使用人單位想辦法推卸責任甚至耍賴,但實際中撈不到任何便宜。
2、只要因工資問題企業被雇員起訴,必須企業用留有簽字的工資條憑據作為合法證據來證實自己的主張,反駁員工的主張,如果企業沒有工資憑據留存,那么等于默認告你的雇員主張啥就是啥!
3、工資條是企業必須發放的工資憑據,而且必須具備完整手續,以免未來被告而吃虧。
這個案例應該給不重視工資條的企業敲響了警鐘,原來以為占便宜的事,實際上是給自己留下巨大隱患,沒有工資條,員工一旦追訴起來,吃虧的一定是雇人單位,而目前還有不少糊涂的老板覺得不發工資條自己很占便宜,哪知道,一旦訴訟起來,老板會賠得連褲衩都沒了。
掌上工資條是目前市面上最流行的電子工資條,簡單的幾個步驟就可以完成企業薪酬明細發放、查閱、確認(簽字)、匯總等基本功能,從而實現讓員工滿意,讓老板放心的雙贏局面,而軟件、查詢終端都是免費的,只不過收取一點年服務費,大約是每次薪資總額的萬分之一,拿出這么一點錢就能確保企業的長治久安,留住員工,保住企業,何樂而不為,不要等出事了,才想起掌上工資條,現在掌上工資條在搞中秋促銷,咨詢請訪問官網。
王熙遠